第140章 锁龙村里办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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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安眠。没有光怪陆离的梦境,没有令人不安的侵扰,甚至连丁子钦那轻微的磨牙声,都是那么的和谐与悦耳。
当林默睁开眼时,天光已透过车窗的缝隙,在车内投下一片朦胧的亮色。
他习惯性地看了一眼手表,早上七点整。
车厢内安静得能听到另外两人平稳悠长的呼吸声,洛子岳睡得四仰八叉,被子被他踹到了床下,丁子钦则像个乖宝宝,侧身蜷缩着,睡姿都透着一股严谨。
窗外,昨日那场浓得化不开的雾气已经散尽,只有几缕残存的薄纱,如仙女的裙摆般缠绕在半山腰,被初升的朝阳染上了一层绚烂的金边。
又是一个晴朗的好天气。
林默轻手轻脚地坐起身,正准备下床去准备早餐,一阵突兀的、极具穿透力的声音,毫无预兆地撕裂了山谷的宁静。
“咚!咚咚锵!咚咚锵——!”
高亢的唢呐声如同平地惊雷,猛地拔地而起,吹出了一个响亮到刺耳的调子。
紧接着,激昂的锣鼓点如同密集的雨点般砸了下来,瞬间汇成一股喧嚣的洪流,浩浩荡荡地席卷了整个山谷。
这声音,霸道、热烈,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喜庆与张扬,与这片山谷遗世独立的宁静,形成了无比强烈的反差。
“啊——!地震了?!空袭了?!”
上铺的洛子岳如同被电击了一般,一个鲤鱼打挺猛地坐了起来,脑袋“咚”的一声结结实实地撞在了车顶上,发出一声闷响。
他顾不上疼,双手死死捂住耳朵,脸上是被人从深度睡眠中强行拽出的、世界末日般的痛苦与茫然。
“吵死了!谁啊!大清早的搞噪音污染!还有没有王法了!”他发出一声悲愤的控诉。
丁子钦也被惊醒了,他侧耳倾听了片刻,眉头紧锁,开始了他的现场分析:“根据音色判断,乐器包括唢呐、大锣、小锣、钹……节奏欢快,调式上扬,不是丧葬用乐。从传播的广度来看,声源距离我们不超过五百米,就在村子里。这是一种典型的、用于庆典的民间吹打乐。”
“我管他什么乐!我只想让他停下!”洛子岳哀嚎着,抓起枕头蒙住了自己的头,试图进行物理隔音。
林默看着他俩的反应,有些想笑。他拉开窗帘的一角,向村子的方向望去。
只一眼,他便微微一怔。
昨天那个安静、古朴、甚至带着几分清冷寂寥的锁龙村,像是被人在一夜之间施了魔法,彻底变了模样。
只见家家户户的屋檐下,都挂上了一盏盏崭新的大红灯笼,黑色的瓦片与鲜艳的红色相互映衬,醒目而热烈。许多人家的门上,都贴上了大红的“囍”字剪纸。光秃秃的树枝上,也被系上了一条条迎风招展的红绸带。
整个村子,仿佛在一夜之间,从一幅淡雅的水墨画,变成了一幅色彩浓烈、生机勃勃的民俗年画。
无数村民在村子里来回穿梭,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朴实的笑容。
男人们正合力在村中央的空地上搭建着一个巨大的红色雨棚,搬运着一摞摞的桌椅板凳。女人们则三五成群,有的端着大盆的蔬菜走向溪边,有的则提着鸡鸭鱼肉,朝着祠堂的方向走去。
就连那些平时在巷子里追逐打闹的孩童,此刻也显得格外兴奋,他们像一群快乐的小麻雀,叽叽喳喳地跟在大人们身后,时而帮忙递个东西,时而又聚在一起,放起了小小的摔炮,发出一连串“噼里啪啦”的脆响。
那震耳欲聋的锣鼓声,正是从祠堂的方向传来的。
“什么情况?”洛子岳终于受不了枕头的窒息攻击,他探出脑袋,也凑到窗边往外看,当他看到外面那片红火热闹的景象时,整个人都傻眼了,“我靠……咱们这是……穿越到什么大型庙会现场了吗?”
“这不科学,”丁子钦也凑了过来,他扶着窗框,表情严肃得像是在观察一项重要的社会学实验,“村庄的节庆活动通常与特定的节气或宗教纪念日相关,我查过资料,今天并非任何传统节日。这种自发形成的大规模集体活动,必然有一个明确的诱因。”
“管他什么诱因,走,下去看看!”
洛子岳的好奇心彻底被勾了起来,他三下五除二地从床上跳下来,胡乱地套上衣服,连牙都顾不上刷,抓起一顶鸭舌帽扣在头上,拉开车门就冲了出去。
丁子钦和林默对视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也跟着下了车。
一走出车门,那股喧嚣热闹的气息便更加真切地扑面而来。
空气中,除了清晨山野的草木清香,还混杂了一股食物的香气。那是从祠堂方向飘来的,有大锅炖肉的浓香,有热油烹炸的焦香,还有蒸笼里飘出的、米面与柴火交织的独特味道。
这股味道,是人间烟火最直接、最原始的证明,霸道地宣告着一场盛大宴席的即将到来。
“大姐!大姐!早上好啊!”
洛子岳眼尖,看到昨天小卖部的那个中年大婶正端着一大笸箩刚洗干净的青菜从溪边走来,他立刻发挥出自己那无往不利的社交牛逼症,满脸灿烂笑容地迎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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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是你们几个俊后生啊!”大婶看到他们,也乐了,她停下脚步,用围裙擦了擦手,好奇地打量着他们,“起这么早啊?是不是被吵醒了?”
“是啊!”洛子岳夸张地诉苦,“我们还以为村里出了什么大事呢,吓了一大跳!大姐,你们这是……过年了?”
“哈哈哈,你这后生真会说笑!”大婶被他逗得哈哈大笑,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啥过年呀,比过年还热闹哩!是村东头老张家的二小子,今天娶媳妇儿!”
“娶媳妇?”洛子岳和丁子钦异口同声,脸上写满了惊讶。
“可不是嘛!”大婶的语气里充满了与有荣焉的喜悦,她指了指远处那片忙碌的景象,解释道,“咱们锁龙村自古就有个规矩,不管谁家有红白喜事,那都不是一家一户的事,是全村人的大事!这不,老张家今天要办喜宴,咱们全村人就都出动了。男的负责搭棚子、搬桌子、当招待,女的就负责洗菜、切菜、端盘子,掌勺的大厨都是咱们村里几代传下来的老师傅!小娃子们也没闲着,负责跑腿传话,凑个热闹,沾沾喜气!”
她说话的时候,脸上那种淳朴、热忱的笑容,极具感染力,让人能真切地感受到这个古老村落强大的凝聚力和那份质朴的人情味。
丁子钦听得两眼放光,他激动地对林默和洛子岳小声说:“活态文化遗产!这简直是活着的、关于乡土社会结构与宗族仪式的社会学样本!这种高度的集体认同感和互助精神,在现代城市里已经完全消失了!太珍贵了!”
洛子岳则完全没听进去他那些学术名词,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在盘旋,并且这个念头已经让他激动得双眼放光,就差当场手舞足蹈了。
娶媳妇儿?
办喜宴?!
那岂不是意味着……有席吃?!
“我的天!咱们这运气也太好了吧!”他一把抓住林默的胳膊,兴奋地摇晃着,“默仔!老丁!听见没!吃大席啊!农村的大席!流水席!我只在电视上见过!据说都是用脸盆那么大的碗装菜的!”
他已经开始幻想着那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迈场面了,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林默看着他这副没出息的样子,有些好笑,但心里却另有一番感触。
他站在那里,能清晰地感受到,随着这场喜事的进行,整个村庄的气场都发生了微妙而强大的变化。
那股由锣鼓声、欢笑声、以及家家户户的红灯笼、红“囍”字共同汇聚而成的、名为“喜气”的能量,如同一股温暖而磅礴的洪流,在村庄的每一个角落里流淌。
或许,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世代相传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最强大的守护。
“哎,你们三个后生,是城里来旅游的吧?”
那位热情的大婶见他们三个傻站着,便笑着朝他们招了招手。
“看你们的样子,也还没吃早饭吧?别站着了!快过来!”
洛子岳一听,眼睛更亮了,连忙屁颠屁颠地凑了过去:“大姐,有啥我们能帮忙的吗?”
“哈哈哈,就等你这句话了!”大婶爽朗一笑,将手里的笸箩往他怀里一塞,“走!跟大姐去后厨!今天咱们村里大喜,按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但凡是今天进了咱们锁龙村的,那就是客!是客就都得喝上一杯喜酒,吃上一顿喜宴!”
她一手叉腰,另一只手指着祠堂的方向,声音洪亮地宣布道:
“待会儿开席了,菜管够,酒管饱!不过在那之前,都得先搭把手干点活儿!走,看你们细皮嫩肉的,就罚你们去帮忙……择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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